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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節
12. 但他們或許會說,如果神能使童貞女懷孕,祂也能使她生產;但他們認為,一位如此偉大的主宰以這種方式進入世界是不合適的,即使沒有與人交合的玷污,分娩的行為仍會帶來不雅。對此,讓我們簡要地回應,以他們自己的標準來反駁。如果一個人看到一個小孩子在泥沼中窒息,而他自己,一個偉大而有權勢的人,走到泥沼邊緣,可以說,去拯救那個垂死的孩子;你會責備這個人因踏入一點泥沼而被玷污,還是會稱讚他仁慈,因為他保全了一個垂亡者的生命?但所假設的情況是一個普通人。讓我們回到那位降生者的本質。你認為太陽的本質比祂低多少?毫無疑問,受造物比造物主低多少?現在想想,如果一道陽光落在泥沼上,它會受到任何污染嗎?或者太陽因將光灑在污穢之物上而變得更糟嗎?火的本質又比我們所談論的事物低多少呢?然而,無論是污穢還是卑賤的物質,如果接觸到火,都不會被認為會污染火。既然物質事物的情況顯然如此,你認為那超乎一切火和一切光、超然且無形體的本質,會受到任何污染和玷污嗎?最後,請注意這一點:我們說人是神用泥土創造的。但如果神在尋求恢復祂自己的工作時被認為會被玷污,那麼祂在最初創造那工作時就更會被認為如此了。而且,問祂為何經歷那些與我們羞恥感相悖的事是徒勞的,因為你無法解釋祂為何創造那些如此令人反感的事物。因此,不是本質,而是普遍的評價使我們認為這些事物是如此。否則,身體中的所有事物,都是由同一塊泥土形成的,它們之間僅因其用途和自然功能而區分。